2)后记_致岁月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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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谁比较傻。

  那就是十七岁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爱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书包的内胆里,整日惴惴不安,想着再等一等,等到高中毕业,我就把信给他。只可惜没过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欢的女生。我还没表白,就先失恋了,整个人都呆住,觉得痛彻心扉。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同学都去吃晚饭了,教室里空荡荡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过饭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看我哭得惨兮兮的样子,被吓了一跳,问我怎么了。

  “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我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发誓。

  她帮我把碎了一地的纸屑给捡起来,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度过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习下课后,好友把我从座位上拉起来,一边翻着白眼,一边递给我一样东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她用透明胶一点一点粘了起来。薄薄的两页纸,变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个小时的晚自习,她只做了这一件事。

  我不知道她晚上回到寝室后要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着手电筒看多久的书,才能补回这三个小时的学习内容。

  我接过那两张奇怪的信纸,抱着她,哭得像个傻瓜。她嫌弃地推开我,让我不要把她的校服给弄脏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自尊心奇强,虚荣心爆棚,会假惺惺地说“天哪,我周末根本没有复习”,但仍有人温柔待我,保护着我一个又一个的梦。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夹在日记本里,再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后来他知道了这件事,试探着问我能不能把信给他。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笑嘻嘻地告诉他找不到了。他很愤怒,说我抹杀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情书的机会。

  那已经是很后来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许多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衣少年,我也再不是那个笨手笨脚脾气火爆的自卑女孩。

  我们还在一起,过着相看两不厌的生活。

  我喜欢写勇敢一点的女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赵一玫更是。

  我想,在爱情的世界里,无论男女,我们都应该做一个勇敢的自己。

  现在想起来,十七岁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我甚至都记不太清楚,那时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是用怎样的心情在看待这个世界。现在的我,大概也没能长成那时自己所期待的模样。

  她不谙世事,我于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我连夜赶路。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里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入睡,只剩下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听歌,陈奕迅在唱“天气不似预期,但要走,总要飞”。

  时间太晚了,手机通讯里也没有朋友能陪我说说话。我看着司机驾驶室内的时钟数字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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