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七十六章 不知春去_一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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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郊野岭的一个小酒馆,却摆出了一桌集齐“山海空”各色珍肴的宴席,铁架上架有全羊羔在烤,炉上温着醉花雕。

  雪影在明纸上支离破碎,把酒畅谈的两人各怀心思。

  “有劳宁兄多日费心。”

  金雁尘举箸细挑着面前的一块肥鱼,把剔出来的根根细小透明的鱼刺送到骨料碟上方,抬指轻一弹,仿若无重的鱼刺便飘然落下,极致的精细与优雅。

  “有件事却是抱歉。我手底下的人擅自主张,我亦来不及阻拦。”他把蘸了酱汁的鱼肉送进嘴里,脸色平静得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宁苇霜,没了。”

  宁筠风正在夹菜,闻言手一抖,银箸戳上细瓷,“哧——”划出长长一声,尖细且刺耳。

  “失态了!”宁筠风面露出一个尴尬笑容,从怀里掏出帕子擦手,恰到好处掩住眼中的慌乱,“金兄这话就见外了,一个贱婢而已,死何足惜?最重要的是那封被盗走的密函,可有寻回?”

  金雁尘摇头,抬手与宁筠风碰了一杯,“此事说来复杂——穆门介入了。”

  “穆沧平?”宁筠风讶道,旋即作沉思状,“照金兄这么说,宁苇霜暗中投效的下家竟是穆门?”

  父亲宁玉的推测不是没有道理。

  宁苇霜入府学艺时年已十二,比起那些自幼养在府中的家伎,忠心不如。且她是因母被胁迫心不甘情不愿为之,难免心中有怨,受人挑拨也不是没有可能。

  宁玉曾有意将宁苇霜赠予朝中权贵,用以刺探拉拢,她百般推诿不愿。

  但到了金雁尘这里,却是主动委身,自愿请去。

  这也是好理解的——自古嫦娥爱少年。金雁尘年轻好颜色,比那些个秃发黄牙的糟老头子自是强上百倍。

  因此他当时不曾有疑。

  只是当后来金雁尘的问罪书信到了建康,父子俩细一琢磨才恍然大悟:恐怕宁苇霜在那时就已另投二主,是带着新主家给的任务刻意接近金雁尘!

  否则何以解释她在宁家没有给出任何指示的情况下,擅自偷了金雁尘的书信出逃?

  那封信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宁家一无所知。

  “不知。”金雁尘呷了一口酒,沉吟道,“宁苇霜被穆沧平藏在穆宅中不假,却非座上宾,而是阶下囚。”

  “阶下囚?”宁筠风着实意外。

  金雁尘点点头,“是啊,让人费解。”

  宁筠风很快冷静下来,“如此说来,穆沧平也想得到那封密函……”他据理剖析道,“且他应该并没有得手,否则不会关着宁苇霜,早该杀掉了……”

  这正是金雁尘最佩服宁筠风的地方。

  在他说出“宁苇霜,没了”这句话时,宁筠风的心就已经乱了,却能强压下自己的情绪,做出合理不引人怀疑的反应。

  且时时不忘了向他施放自己作为一个盟友的善意。

  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人情老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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