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秋张_[HP]和玛丽苏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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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秋张在霍格沃茨算是个挺特别的人,与众不同。

  比如她细眉细眼的样子,比如她金黄色的皮肤,比如她称呼拉文克劳天文地理研究会为天地会,再比如她的名字。

  秋张自己倒不认为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当初她爸妈只是把两人的姓氏放在一起,信手拈来。这在她的故乡——□□——相当普遍。

  她父亲叫张伯伦,母亲名秋吉尔。

  秋张在□□长到十岁,之后随经商的父母漂洋过海,来到英国,读了两年语言学校,十二岁才进入霍格沃茨,分在拉文克劳,她称之为三班。

  一转眼,她成了四年级的学生,但那含混的异国发音却始终没随时间一起流逝,也许还将伴她一生。

  秋张不在乎,还引以为豪,她喜欢自己身上的一切东方特质,也喜欢有意无意地把它们显示出来。

  她一直使用毛笔,写一手尖尖瘦瘦的小字,再地道的英文单词,一经她手,也会带出异域风情,看得好些教授挺不习惯。至于她的□□文,那是再漂亮不过了,即便看不懂写的是什么,同学们还是能从她龙飞凤舞的狂草笔锋里,看出她对祖国文化的怀恋。秋张刚到霍格沃茨不久,就挥笔写下“和皆”二字贴在床头,时时不忘故乡的教诲。

  字也许写的不大正确,但秋的一举一动从不背离这一精神,她到哪脸上都挂着最柔和的笑容,跟任何人说话声音从未超过40分贝,不论谁向她求助她都不会拒绝。

  秋张常说,在□□一切都很和谐。就说人的分类吧,□□不像英国,不用麻瓜这样带有歧视色彩的词汇称呼别人。□□的魔法人民代表大会管普通人叫马褂,管魔法界的叫快板。要上台演出,离不开快板,真想有模有样,还得穿条马褂。就这样,在相互依存中,各种矛盾达到了高度统一。

  她说这话时,眼睛里神采奕奕,仿佛全世界和平共处,最终一定会实现。

  秋张不仅有远大理想,还是个实干家,学习之余,她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工作中。她在图书馆、温室、魁地奇训练场都有一份兼职,还在霍格莫德的猪头酒吧租了半个地下室,周末在那教□□文,收入颇丰。

  谁都知道猪头酒吧的老板——阿不福思——不好对付,秋张既然能和他做上生意,关系还处得融洽,可见颇有人品。

  当然,也不排除温厚的秋张骨子里其实与阿不福思是一路人,她私下跟塞德里克说过:

  人二十岁时不愤怒,那他很无趣,三十岁还愤怒,那他很无聊,如果天命之年还愤怒得一塌糊涂……阿不福斯这老愤青,太他妈可爱了。

  秋张在熟人面前免不了说些粗话,有时候还粗得挺特别。比如她不顺心的时候,常常咒骂一句“伏了个地魔的”,那是她爷爷留给她的精神遗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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